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812,070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有
关规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6 月18 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4、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5、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激励对象 1,315 名,实际认购数量 83,574,893 股。
8、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8 日。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权益分派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5.50-0.23=5.27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二)授予数量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6 月 2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5.2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692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5,590,571 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8,501 股。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激励对象 662 名,实际认购数量 14,812,070 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授予相关事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预留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1 日
(三)预留授予价格:5.27 元/股
(四)预留授予人数:662 人
(五)预留授予数量:14,812,070 股
(六)预留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
职务
数量 (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14,812,070 100% 0.56%
骨干(662 人)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次解除限售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次解除限售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对公司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出具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85 号)》,根据该报告审验结果显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止,金发科技已实际收到 66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78,059,608.90 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14,812,07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9月28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2,657,197,236 股增加至2,672,009,306 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0,380,393 股,占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19.21%;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袁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9.10%,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574,893 14,812,070 98,386,96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73,622,343 0 2,573,622,343
总计 2,657,197,236 14,812,070 2,672,009,306
九、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各年摊销成本(万元) 755.42 2,518.05 755.42 4,028.88
注: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