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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43 沪市 金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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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43: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600143:金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现场出席 9 人,董事吴敌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董事李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南京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听取《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2021 年度拟续聘的审计费用合计 2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与 2020 年审计费用持平。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关联董事袁志敏、熊海涛、李南京、李建军、宁红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经营性综合授信额度,申请
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批复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单一主体的授信金额进行如下授权:

  1、如单一主体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授权董事长决定并签署或签章与银行融资有关的协议。

  2、如单一主体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金额超过 20 亿元,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决议包括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条件、授信期限等,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或签章与银行融资有关的协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津贴由目前的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年人民币 20 万元(税前),该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杨雄、肖胜方、朱乾宇、孟跃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董事会同意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见公司另行发出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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