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现金管理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五)办理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全权决定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实施和办理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所办理的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级别低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收支测算和现金流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提交公司内部流程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对公司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现金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 10 亿元的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