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 13 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慧,自 2010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流通、制造业及商务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毅强,自 1999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及商务服务业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宇女士,自 2011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和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含税人民币 201.81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收费含税人民币 53.36 万元(含税),合计含税人民币 255.17 万元(含税)。
前述审计费用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控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 10 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决议;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