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080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原告撤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 76,520,547.95 元及利息。
一、诉讼案件情况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文体”)与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瑞风正”)收购股份纠纷提出了起诉请求,涉及金额为 76,520,547.95 元及利息。(公告编号:临 2022-109 号、2023-064 号)
二、仲裁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开发区法院”)民事裁决书[(2022)鄂 0192 民初 17881 号之一、(2022)鄂 0192 民初 17885 号之一]。其中:
(一)(2022)鄂 0192 民初 17881 号之一民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长瑞风正与当代文体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开发区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立案受理后,长瑞风正向开发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开发区法院认为,长瑞风正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
定,裁定如下:
准许长瑞风正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5 元,由长瑞风正负担。
(二)(2022)鄂 0192 民初 17885 号之一民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长瑞风正诉当代文体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开发区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
程中,长瑞风正先向开发区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又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向开发区法院递交书面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当代文体的起诉。
开发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长瑞风正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长瑞风正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长瑞风正负
担。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决书[(2022)鄂 0192 民初 17881 号之一、(2022)鄂 0192 民初 17885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