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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6 沪市 ST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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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6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发函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 风险提示: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鄂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鄂 01 破申 1 号]、[(2023)鄂 01 破申 1 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
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该事项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 2023-001 号、012 号、024 号)

  2、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 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 2023-048 号)

  3、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该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
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 2023年 3 月 31 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编号:临 2023-047 号)

  5、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体育板块: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先后失去西甲联赛、亚足联的相关国内版权业务。(详见公告:临 2022-066 号、096 号)

  (2)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
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
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临 2023-047 号)

  2、影视板块:

  公司影视业务经营秩序正常,目前参与投拍、制作的相关影视剧陆续完成了相关发行以及播出工作。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书面回函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创资本书面询证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公司重大事项自查情况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鄂 01 破申 1 号]、[(2023)鄂 01 破申 1 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
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01 号)

  (2)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3 月 9 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
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公告:临 2023-004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已结束,临时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3)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4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23-012号、024 号、038 号、051 号)

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1)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 明诚 03”未按期偿还,
已逾期。(详见公告:临 2022-025 号)

  (2)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1 明诚 0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
见公告:临 2022-067 号)

  (3)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H20 明诚 1”未按期偿还,
已逾期。(详见公告:临 2023-029 号)

  (4)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H20 明诚 2”未按期偿还,
已逾期。(详见公告:临 2023-040 号)

  (5)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 2023-048 号)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查询及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且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价格短期
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告:临 2023-052 号),因此,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鄂 01 破申 1 号]、[(2023)鄂 01 破申 1 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
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 2023-00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已结束,临时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工作正有序推进中。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债权人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同时,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 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 2023-048 号)

  5、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
期)、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尽管公司将通过销售回款、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以及催收前期应收账款等措施积极自救,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或通过提供违约处置方案等方式与持有人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本次债券违约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
杂项条文)条例》(第 32 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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