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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3/02/24)

公告日期:2023-02-24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23/02/24)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当代文体”)在本次相关诉讼案件中身份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 26,000,000 元及相关费用。

      由于相关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因此目前公司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1、2022年8月1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违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号),其中就公司为武汉麦合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合文创”)违规担保事项进行披露。2023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瑞风正”)就公司连带承担麦合文创回购阿尔法文创(武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法”)股权事宜提出了起诉请求。

  2、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武汉麦合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本案起诉状记载的事实与理由为:

  2018年6月13日,长瑞风正、麦合文创与标的公司阿尔法签订了《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阿尔法文创(武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约定长瑞风正通过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向阿尔法投资,同时,协议针对阿尔法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均设置了回购触发线,并约定任一年的业绩未达到回购线时,长瑞风正有权要求麦合文创或权利承继人回购长瑞风正持有的阿尔法股权,股权回购价格为:投资金额*(1+10%/年*长瑞风正实际投资年限)与回购时长瑞风正所持有股份所对应的阿尔法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价高者。

  同日,长瑞风正与麦合文创、当代文体又签订了《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阿尔法文创(武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若触发回购,麦合文创在长瑞风正要求其回购股权后15个工作日内未履行回购义务时,则触发当代文体的回购义务。而后,长瑞风正已依据《增资协议》向阿尔法实际增资人民币26,000,000元,持有阿尔法29.6295%股权,并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因阿尔法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标准,麦合文创、当代文体的回购义务均被触发。2019年4月24日,长瑞风正与当代文体签订《补充协议》,长瑞风正同意将当代文体的回购义务延迟至2021年6月26日之前履行。若迟延支付回购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长瑞风正支付违约金。

  2021年6月,长瑞风正与当代文体、阿尔法签订《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法文创(武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将当代文体负有的回购义务延期至长瑞风正存续期限届满之前履行,但长瑞风正有权随时向当代文体发出回购通知书,当代文体应于收到书面回购通知30日内与长瑞风正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回购长瑞风正通过《增资协议》所持有的阿尔法全部股权,并付清回购价款。

  2022年4月8日,长瑞风正向麦合文创、当代文体发送书面《回购通知书》,但麦合文创、当代文体既未回复亦未履行。2022年5月8日,前述协议约定的30日履行期限已届满,麦合文创、当代文体已构成违约。2022年5月18日,长瑞风正委托律师向麦合文创、当代文体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履行回购义务,麦合文创、当代文
体亦既未回复亦未履行。长瑞风正已多次向麦合文创、当代文体要求其履行回购义务,但均未果,为维护长瑞风正的合法权益,特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二)本案起诉状记载的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麦合文创、当代文体向长瑞风正支付股权回购款37,269,041.10元(以投资款26,000,000元为基数,自实际投资款支付之日2018年6月26日暂计至2022年10月25日);

  2、请求判令当代文体向长瑞风正支付违约金2,553,899.33元(以68,420,547.95元为基数,按照4倍的同期1年期LPR(3.70%/年),自2022年5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全部股权回购款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0月25日);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等)由麦合文创、当代文体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前述诉讼事项,公司将尊重法律及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鉴于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同时根据公司间接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投资”)于2022年8月18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为妥善解决前述当代文体违规担保问题,当代投资不可撤销地承诺,以其对公司债权(截至2022年8月18日,当代投资对公司的债权为3.573亿元),如公司因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而导致损失,则当代投资同意豁免对公司享有的等额债权。”(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号),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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