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持有公司 80,262,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3%,新星汉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为 64,202,142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79.99%;新星汉宜一致行动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持有公司 79,845,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66%,当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为 71,729,554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89.84%。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5,209,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97%;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135,931,696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77.58%。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关
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5 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了将其持有的公司 9,860,000、10,1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是否为 是否补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本次质押股数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股股东 限售股 充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金用途
新星汉宜 是 9,860,000 否 否 2021 年 3 办理解除质押 广东华兴银行股 12.28 1.69 质押担保
月 5 日 登记手续之日 份有限公司
当代集团 否 10,140,000 否 否 2021 年 3 办理解除质押 广东华兴银行股 12.70 1.73 质押担保
月 5 日 登记手续之日 份有限公司
注:1、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拟定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主债权实际到
期日以及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已质押股份中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冻结股份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限售股份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新星汉宜 80,262,230 13.73% 54,342,142 64,202,142 79.99% 10.98% 0 0 0 0
当代集团 79,845,843 13.66% 61,589,554 71,729,554 89.84% 12.27% 38,970,000 0 4,575 0
天风睿源 15,101,278 2.58%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75,209,351 29.97% 115,931,696 135,931,696 77.58% 23.25% 38,970,000 0 4,575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新星汉宜及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0,850,000 股,占合计所持有股份比例
34.73%,占贵司总股本比例为 10.41%,融资余额为 26,316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4,400,000 股,占合计所持有股份比例 13.93%,占贵司
总股本比例为 4.17%,融资余额为 12,800 万元。新星汉宜及一致行动人当代集
团、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
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二)截止披露日,控股股东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