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6-02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乐凯胶片”)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32.64
二、募集资金净额 59,067.3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1,620.35
本年度使用金额 9,364.67
暂时补流金额 2,462.95
现金管理金额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1,191.2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6,810.63
发行名称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 月 17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1,341.35
二、募集资金净额 33,658.6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9,447.46
本年度使用金额 0
暂时补流金额 6,537.05
现金管理金额 990
其他-具体说明 57.33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383.5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0.35
注:其他项为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96 万元和自有资金支付与发行相关的费用 22.63 万元,故与实际到账金额产生差异 57.3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
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于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民生银行保定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5 月 19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 账户状
余额 态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保定朝 0409003829300062476 1.08 使用中
阳支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天威西 13001665608050520908 使用中
路支行 1,870.4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保 136080790018010095738 使用中
定分行 172.6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保 699051597 0 使用中
定分行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保 101038568112 4,500.00 使用中
定分行
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工行宿迁宿 1116020219300099958 266.48 使用中
城支行
合计 6,810.63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6,810.63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462.95 万元。
(二)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 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及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工行宿迁
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乐凯光电、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
城支行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重大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 股东权益,公司于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