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1-03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日,眉山市彭山鑫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鑫城”)持有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凯胶片”或“公司”)54,773,08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0%。
彭山鑫城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65,26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眉山市彭山鑫 5%以上非第一 非公开发行取得:54,773,082
城产业投资有 大股东 54,773,082 9.90% 股
限公司
上述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明细如下:
计划 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减持 减持 竞价交易 合理 股份来 拟减持
数量(股) 比例 方式 减持期间 价格 源 原因
区间
眉山市彭山鑫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 2021/8/6~ 按 市 非 公 开 经 营 发
城产业投资有 11,065,269 过 : 减持,不超 2022/2/5 场 价 发 行 取 展需求
限公司 股 2% 过 : 格 得
11,065,269
股
同时,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减持数量做除权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彭山鑫城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认购的乐凯胶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彭山鑫城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截至本公告日,彭山鑫城持有公司 5,4773,08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被质押的股份为 27,386,5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2.彭山鑫城将根据市场情况、乐凯胶片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彭山鑫城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乐凯胶片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彭山鑫城仍将长期坚定看好乐凯胶片未来发展。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与彭山鑫城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