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 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1,521,73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841,999,980.4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2,515,999.3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483,981.0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以上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2019 年 9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 2020 年 5 月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 号)核准,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
泰投资”)发行股份 28,022,968 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 181,300,558.00 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
2019 年 8 月 23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9]010058 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022,968.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753,802,489.00 元,股本753,802,489.00 元。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80.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174,999.75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824,980.89 元。截
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21 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66,663.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469,152.00 元,股本 795,469,152.00 元。
以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时 间 金额(元)
2017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总额 841,999,980.40
减:发行费用 9,129,999.66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 832,869,980.74
加:2017 年度利息收入 348,228.01
减:2017 年度手续费支出 823.50
2017 年度使用金额 300,000,0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3,217,385.25
加:2018 度利息收入 3,545,738.01
减:2018 年度手续费支出 3,419.02
2018 年度使用金额 457,675,373.3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9,084,330.94
加:2019 年度利息收入 870,804.86
减:2019 年度手续费支出 925.25
2019 年度使用金额 44,636,236.9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17,973.5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409,024.94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539.55
本年度使用金额 19,836,709.9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889,749.07
2、2019 年 9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 2020 年 5 月募集配套资金
时 间 金额(元)
2020 年 05 月 11 日募集资金总额 219,999,980.64
减:发行费用 8,174,999.75
2020 年 05 月 11 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 211,824,980.89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95,567.92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本年度使用金额 186,390,558.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629,990.8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 70160078801000000235)、湖北银行光谷支行(账号
100300120100021568)、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 416010100101688009)
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 号 余额(元) 备注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70160078801000000235 3,612,018.66
湖北银行光谷支行 100300120100021568 9,304,146.13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416010100101688009 2,973,584.28
合 计 15,889,749.0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822,148,320.17 元,其中投
入募投项目808,762,320.49元(详见附件1),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3,385,999.6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889,749.07 元,与实际募集
资金到账金额 832,869,980.74 元的差异为 816,980,231.67 元,系投入募投项目808,762,320.49 元(详见附件 1),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3,385,999.68 元,收到银行利息 5,173,795.82 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 5,707.32 元。
2、2019 年 9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 2020 年 5 月募集配套资金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恒丰银行武汉分行(账号 802710010122803977)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 号 余额(元) 备注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 802710010122803977 25,629,990.81
合 计 25,629,990.81
2020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所支付的现
金对价人民币 181,300,558.00 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