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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3 沪市 东湖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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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3: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0133: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 5 人,董事赵业虎先
生、董事周俊先生、独立董事黄智先生通讯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对公司2019 年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 2020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19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对 2019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内控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简述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326.59 万元。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5 元(含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3,802,489 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
利 18,845,062.23 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29%。

  公司主营业务工程建设板块、科技园板块及环保科技板块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则、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预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该预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0-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 2019 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2019 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0-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编号:临 2020-022)。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报告将于股东大会听取。

  1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 2020-023)。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 2020-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公告 》(编号:临2020-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赞成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赵业虎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0-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赞成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先生、赵业虎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 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兑现 2019 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余额的议案》
  同意根据考核结果向专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兑付 2019 年年度薪酬余额,其中专职董事的薪酬支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人员 2019 年度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万元(含本数),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5)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赞成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①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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