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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3 沪市 东湖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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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3: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彭晓璐先生因公委托董事杨涛先生进行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17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 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对公司

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18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17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对2017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与2018年度经营计划、内控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总结。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397.52 万元。2017 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8,836.75万元,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62,184.91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334.82

万元,2017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013.34万元。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25,779,52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123,382,518.57

元。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预案金额123,382,518.57元占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3.35 %。

    公司主营业务工程建设板块、科技园板块及环保科技板块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在推动转型升级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公司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预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转型升级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17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2017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编号:临2018-026)。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9、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将于股东大会听取。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8-027)。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8-028)。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18-029)。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晓璐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会

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兑现2017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余额的议案》

    同意根据考核结果足额向专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兑付2017年年度薪酬余额,

其中专职董事的薪酬支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人员2017年度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7、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可循环发行)。

    (2)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定向发行。

    (3)发行日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6)资金用途: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在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定向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组织聘请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事项,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以及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和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的事项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8-030)。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公告》(编号:临2018-031)。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子公司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博园公司”)在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照公司对其持股40%所对应的人民币4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园博园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融资授信落实情况,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为参股子公司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8-032)。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