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2-7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义马环保公司”)100%股权事宜正在商议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拟出售义马环保公司100%股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有权机构审批。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拟购买公司所持有的义马环保公司100%
股权,近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
1、2011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
马环保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1年9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11年9月14日,公司与义煤集团签署了《托管经营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公司
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公司不收取托管费用,合同执行于2012年5月13日到期。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1年9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012年9月23日,公司与义煤集团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延长上述《托
管经营协议》中的委托期限,终止期限暂定为2013年6月30日,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原《托
管经营协议》执行。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9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交易概述
鉴于义煤集团与公司已经签署了《托管经营协议》、《托管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中涉
及“义煤集团承诺收购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具体合作事项,双方另行商定。”等内
容。
2012年12月14日,双方就义煤集团收购义马环保公司股权后续有关事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拟将所持有义马环保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义煤集团,转让具体事宜将进一步商议。
三、协议内容
1、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义马环保公司 100%股权。
2、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双方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原则依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款,
具体金额由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予以明确。
3、转让价款支付:转让价款由义煤集团以承债式或现金等方式支付。
4、委托经营期限延长
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原《托管经营协议》有效期限,除另有约定外,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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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原《托管经营协议》执行。
目标公司生产、安全责任由义煤集团负责。
5、债权债务处理
目标公司在托管经营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按照双方此前签署的《托管经营协议》约定执行,
托管经营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100019337(1-2)
注册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武予鲁
注册资本:310,163.69 万元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批发;取水;供水、住宿、餐饮、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
产测绘、煤炭工业设备及配件的改造生产检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销售、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
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印刷及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外经济合作(凭证)
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五、标的情况
目标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毛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乘风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铬渣、灰渣综合治理与利用
义马环保公司 2012 年9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108,332.28 万元,净资产-15,249.40 万元,
净利润-6,127.34 万元。
六、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该转让事宜尚需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
影响目前无法准确估计,待评估后公司将及时披露详细情况。
2、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事宜还需经过双方进一步商洽并签订正式的、报审
批机关批准、备案的协议和合作合同等法律文件。
3、公司拟出售义马环保公司100%股权事宜正在商议中,其具体实施进程和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因素。
4、公司拟出售义马环保公司100%股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有权机构审批。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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