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对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 32,637.20 万元以内,符合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嘉士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该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货款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所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龚永德 戴志文 李显君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