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8-008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都江堰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留存收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55,591,768.8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59,176.88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50,032,591.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0,506,272.48元,减去 2017年已分配 2016年度现金股利
25,206,257.75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332,606.70元。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2017年12
月31日总股本504,125,1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含税),共计25,206,25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2017年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8-008号
润31.50%,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