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9-00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位于宁波、武汉、石家庄、重庆四处共18套闲置房产按
不低于评估价的市场价出售,评估金额约为人民币2,772.26万元,
最终处置价格以成交价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的资产产权明晰,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位于宁波、武汉、石家庄、重庆四处共18套闲置房产按不低于评估价的市场价出售,评估金额约为人民币2,772.26万元,最终处置价格以成交价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本次交易全部完成预计产生的利润可达到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6条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聘请了房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对估价对象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我们对评估结论无异议。
3、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该交易事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了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对估价对象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D-0018号。于评估基准日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18套房产账面净值合计为420.73万元,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类型,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值合计为2,772.26万元,增值率为
558.91%。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2,772.26万元的价格出售上述18套闲置房产。拟出售房产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屋坐落地点 (m²)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1 228弄8号1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42,3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2 228弄8号2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53,7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3 228弄8号3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65,1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4 228弄8号4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76,6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5 228弄8号5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53,7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6 228弄8号6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30,9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7 228弄8号701室 72.65 109,596.24 36,361.63 1,119,5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8 228弄12号103室 71.5 109,596.24 36,361.63 1,124,2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9 228弄12号603室 71.5 109,596.24 36,361.63 1,113,000.00
宁波市海曙区南苑街
10 228弄12号703室 71.5 109,596.24 36,361.63 1,101,700.00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
11 道车站路口长青广场 85.32 436,517.36 263,729.26 642,500.00
A栋3层13室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
12 道车站路口长青广场 113.1 578,646.45 349,598.87 851,800.00
A栋3层14室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
13 道车站路口长青广场 89.29 456,828.84 276,000.77 672,400.00
A栋3层15室
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
14 116号华脉新村5号楼 157.94 469,242.38 239,998.24 1,680,600.00
1104
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
15 116号华脉新村5号楼 139.54 417,722.37 213,743.02 1,519,700.00
1105
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
16 116号华脉新村5号楼 187.99 553,382.37 282,876.87 1,969,800.00
1106
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
17 116号华脉新村5号楼 157.94 431,311.38 220,668.11 1,601,800.00
104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
18 坪直港大道17号附5# 1384.31 3,685,074.48 1,997,104.01 7,403,300.00
合计 3038.48 8,124,688.03 4,207,335.45 27,722,600.00
上述拟出售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拟出售房产均可持续、正常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出售事宜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拟通过房产中介机构挂牌的方式公开对外出售上述房产,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房产转让协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暂无合同或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房产为公司的闲置资产,交易完成后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成功,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