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集团)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6,749,9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 币 34,350,232.6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62,399,75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 115,000 49,298.95
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2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19,775 3,565.83
3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9,900 5,899.21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5,000 52,000
合 计 199,675 110,763.99
三、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归还的情况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8 月 6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及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公司已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年1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3、2020-15、2020-45、2020-67、2020-69、2021-0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
元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