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0-1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 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9,996,744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96,749,987.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4,350,232.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399,755.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8〕8-2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已 尚未投入金
项目名称
号 资金 投入金额 额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 90,753.38
1 115,000.00 24,246.62
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2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19,775.00 2,117.00 17,658.00
3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9,900.00 5,899.21 4,000.79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5,000.00 52,000.00 3,000.00
合计 199,675.00 84,262.83 115,412.17
上表中已累计投资额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4,262.83 万元。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
司公告:2018-03;2018-05)。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18-75)。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
2018-76)。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19-89)。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9-08)。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20-12)。
2019 年 11 月 19 日,太极集团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9-93)。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一)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