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
成立日期:苏亚金诚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合伙人数为 4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87 人。
苏亚金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42,526.43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5,106.0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720.31 万元。
苏亚金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35 家,审计收费总额
为 7,858.71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 2022 年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00 万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苏亚金诚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可能存在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
(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12 名,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瑞明,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灿志,201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注册会计师,1999 年 7 月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
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从事质量复核工作;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审计收费
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
拟向苏亚金诚支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86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 20 万元,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