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蒋海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长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海英女士、陈长理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姜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6 人,现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蒋海英女士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增补公司董事、监事。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
蒋海英女士: 1982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任江苏弘业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兼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蒋海英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长理先生:1970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外贸学校。现任江苏
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陈长理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