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21-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3,373.63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5,806,493.60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19,867.2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14,087,299.77 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12,338,375.00 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9,029,057.54 元。
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46,76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8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9,741,400 元,剩余 232,261,557.54 元滚存至下
次分配。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0 年度审计报酬
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 2021 年审计报酬,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84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 20 万元,合计 104 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1 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期限为 1 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8、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
案 15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