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020-04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推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也相应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马文亮先生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文亮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姜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姜琳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弃权理由如下:我认为姜琳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及工作经验完全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一职,但希望公司能保持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故蒋建华女士放弃对本议案的表决权利。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任期战略任务的议案》
按照《弘业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经营班子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经营层任期战略任务作相应调整。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姜琳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弘业环保购置经营用房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环保有限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购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南京金融城二期写字楼。购置用途为客户接待及产品展示等日常经营自用,购置总价不超过 2000 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置经
营用房的公告》(临 2020-048)”。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6 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琳先生:196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食品包装机械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马文亮先生:1981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法律顾问,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