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20-01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
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4,870,055.59 元,提取盈余公积
6,487,005.56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383,050.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5,704,249.74 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4,087,299.77 元。
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246,76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2,338,375.00 元,剩余 501,748,924.77 元滚存至
下次分配。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0)。
5.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
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19 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1)。
7.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9 年度审计报酬
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 2020 年审计报酬,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 84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 20 万元,合计 104 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2)。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0 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授信期限为 1 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11.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4)。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廷昌先生、
姜琳先生、伍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8、议案 11、议案 12 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