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73,837.75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经营需求,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8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4)。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19年审计报酬,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酬76万元、内控审计报酬20万元,合计96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凌女士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7、10、11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罗凌女士简历:
罗凌女士,1971年5月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曾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审计室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助理、集团财务部副经理、中心店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南京中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级)、财务经理、审计部审计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