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4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18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隶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公司主营业务为贸易(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文化(文化艺术工程、艺术品经营、文化场馆运营及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销售),贸易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近95%;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41,358,638.73元,同比增长16.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35,788.33元,同比下降779.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561,985.43元。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改善;
截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6.71,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18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隶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公司主营业务为贸易(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文化(文化艺术工程、艺术品经营、文化场馆运营及文化创意产品
的开发、销售),贸易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近95%。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41,358,638.73元,同比增长16.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40,435,788.33元,同比下降779.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561,985.43元。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改善。
2、截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6.71,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静态市盈率
1 600250.SH 南纺股份 6.58
2 600822.SH 上海物贸 9.29
3 600278.SH 东方创业 11.22
4 600287.SH 江苏舜天 12.20
5 600739.SH 辽宁成大 14.23
6 600826.SH 兰生股份 14.27
7 600710.SH 苏美达 15.65
8 002091.SZ 江苏国泰 22.72
9 600704.SH 物产中大 26.77
10 600981.SH 汇鸿集团 28.19
11 600755.SH 厦门国贸 92.81
12 600058.SH 五矿发展 148.90
13 600241.SH 时代万恒 214.93
14 600128.SH 弘业股份 216.71
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 59.60
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中位值 19.18
弘业股份 216.71
3、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公司已经公告拟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之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因投资者较为关注公司参与期货、创投公司情况,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本公司合计持有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17.23%的股权。弘业期货2018年半年度为本公司贡献收益659.64万元,对公司利润贡献有限。
公司参与投资了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弘瑞新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弘瑞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弘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对上述4家公司投资的金额有限,持有的股权比例有限,2017年度确认的分红收益和按照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为-121.16万元,对公司利润贡献极其有限。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