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2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5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沉淀资产,回笼资金,本公司拟对外出售公司所有的以下房产:
1、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平泰街78号商贸中心02幢3-6层共计85套住宅
用房,建筑面积总计3,065.22平方米。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其
评估值为2,661.70万元。
2、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长宁支路237弄1号长芝大厦7-8层共计16套综合用
房,建筑面积总计1,820.44平方米。以2013年3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其评
估值为4,410.06万元。
本次转让以上述房产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总值7,071.76万元为作价基础,参
考市场价格对外出售,最终售价将不低于评估总值。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更为详尽的内容参见同日公告的《临2013-02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