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11-03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受让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的 5,000 万股股权,
占其注册资本 310,000 万元的 1.6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存在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事项。
一、交易概述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再担保”)股东江苏乾明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明投资”),有意转让其持有的 5,000 万股江苏再担保的
股权,折合人民币 5,000 万元。江苏再担保现有股东均已自愿放弃乾明投资转让
股权的优先认股权。乾明投资授权委托江苏再担保全权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
元受让乾明投资转让的 5,000 万股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江苏再担保股
权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29%。
2011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弘业大厦 12 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乾明投资成立于 2006 年 2 月。2009 年公司名称由“江阴市运河燃料有限公
司”变更为“江苏乾明投资有限公司”, 乾明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煤炭、建材、钢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针纺产品、劳保
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维修等,现已涉及煤炭物流、船舶起重设备
制造等多个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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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 1 号凤凰广场 B 座 29 楼
注册资本:3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辉
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中小企
业等提供财务顾问、市场管理、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产评估、设备租赁、
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次转让前,江苏再担保股东 11 名,其中国有股东 7
名,股权占比 72.6%,民营股东 4 名,股权占比 27.4%。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股东名称 股权占比
江苏省人民政府 51.61%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61%
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90% 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1.61%
江苏乾明投资有限公司 9.68% 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9%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9.68%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0.97%
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45% 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0.97%
张家港市直属共有资产经营有限
3.23% 合计 100%
公司
江苏再担保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正式成立,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
业健康发展而组建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信用等级 AA+(大公国际 2011 年 1 月
评定)。公司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政府金融办,与华泰证券、江苏银行、紫金保险
并列江苏省四大金融支柱企业,是目前国内再担保行业中,注册资本金额、再担
保体系内机构数量、再担保业务总额均居全国第一的企业。
江苏再担保已与省内 181 家担保机构、24 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独资或
控股成立 5 家子公司和 11 家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省,并择机向长三角地区
其他省市扩展。
2010 年,江苏再担保总资产 273,904 万元,净资产 264,577 万元。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 13,637 万元、提取两项准备前利润 9,383 万元、税后净利润 5,944 万元、
可分配利润 5,349 万元。
现有股东均已自愿放弃乾明投资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股权。其转让的股权亦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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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江苏再担保签订《股权
受让协议》。协议内容将与以下主要条款保持一致:
协议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受让价格及股数:江苏再担保现有出资人已作出决议,同意本公司以 1 元
人民币/股的价格合计受让江苏再担保股权 5,000 万股,占其股份比重 1.6129%,
受让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转让金额:5,000 万元
支付方式:以自有货币资金支付上述转让价款,并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
日内将 5,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
股权的交接与变更:江苏再担保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生效条件:经双方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无此类事项。
六、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此次投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江苏再担保近年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股东回报率较高,此项投资
可以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利于培养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经参会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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