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27 公司简称:金健米业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全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先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79,612,381.43 2,447,344,804.84 -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9,833,431.63 738,806,795.70 1.49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6,314.32 39,630,730.15 -97.9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89,761,234.45 1,015,845,719.94 6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26,635.93 7,615,859.88 4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811,040.64 4,347,532.09 79.6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1.06 增加 0.4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2 0.0119 44.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2 0.0119 44.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8.3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3,503,978.88 政府补助。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期货的投资收益、公允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239,168.15 价值变动损益。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982.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635.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8,483.80
所得税影响额 -426,577.35
合计 3,215,595.2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63,41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136,932,251 21.34 0 无 0 国有法人
周德华 1,767,001 0.28 0 未知 - 未知
张晓夏 1,600,000 0.25 0 未知 - 未知
任 伟 1,256,502 0.20 0 未知 - 未知
李美珠 1,179,611 0.18 0 未知 - 未知
马 斌 1,152,100 0.18 0 未知 - 未知
黄 辉 890,000 0.14 0 未知 - 未知
高丽芝 800,000 0.12 0 未知 - 未知
吴健林 703,700 0.11 0 未知 - 未知
胡赵娟 700,000 0.11 0 未知 -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136,932,251 人民币普通股 136,932,251
周德华 1,767,001 人民币普通股 1,767,001
张晓夏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
任 伟 1,256,502 人民币普通股 1,256,502
李美珠 1,179,611 人民币普通股 1,179,611
马 斌 1,15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2,100
黄 辉 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0,000
高丽芝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吴健林 703,700 人民币普通股 703,700
胡赵娟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1、公司前 10 名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第 2 至
第 10 位股东,公司未知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
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与其他前10位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