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公告
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收购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常德市自来水公司整体资产,并提交定于2003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3年1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资产评估结果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公告如下:
一、资产评估结果
1、评估机构: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
3、评估有效期:2002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0日
4、估价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为29431.81万元,总负债评估值14791.53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4640.29万元。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摘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对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稳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重要意义。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