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成员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司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2018 年,签署宋都股份、
中马传动和复核华菱钢铁、
万邦德 2017 年度审计报
告。
2019 年,签署宋都股份、
项 目 合 叶卫民 2002 年 2002 年 2000 年 2010 年 杭电股份、爱朋医疗、中马
伙人 传动和复核华菱钢铁、万邦
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宋都股份、
杭电股份、爱朋医疗、杭钢
股份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
集团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叶卫民 2002 年 2002 年 2000 年 2010 年 同上
2018 年,签署杭电股份
签 字 注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册 会 计 2019 年,签署杭电股份
师 王建兰 2007 年 2007 年 2007 年 2014 年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杭电股份、
奥普家居 2019 年度审计报
告。
2018 年,签署金冠股份、
恒银科技、东岳硅材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质 量 控 2019 年,签署金冠股份、
制 复 核 李灵辉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21 年 恒银科技、东岳硅材、新华
人 联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金冠股份、
东岳硅材、新华联、盐田港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比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多2万元,公司2020年内控审计费用与2019年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8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7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的会议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