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乐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房敬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138,010,466.81 1,178,205,031.41 1,178,205,031.41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825,037.29 64,675,099.55 67,073,503.71 -49.5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2,678,946.62 61,564,803.86 63,963,208.02 -48.9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4,003,834.45 111,295,173.42 111,295,173.42 29.39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78 0.0531 0.0550 -49.4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78 0.0531 0.0550 -49.45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7 3.83 4.01 减少 1.94 个
益率(%)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13,812,554,589.75 13,262,636,174.93 13,262,636,174.93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63,444,840.70 1,605,408,865.69 1,605,408,865.69 3.62
东的所有者权益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
31 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项规定,按照准则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及
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
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3,267,932.18 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收
备的冲销部分 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2,871,991.19 主要为所属矿井收到的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等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
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
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
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
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34,006.34 主要为所属矿井安全罚
款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933,953.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25,872.42
合计 1,146,090.6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8.91 主要是煤炭售价较同期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9.45 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9.45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92,47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无
总数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有限售
(%) 条件 股份
股份数量 状态 数量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 国有法人 566,068,280 46.46 0 质押 308,230,000
限责任公司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6,371,000 5.45 0 无 0
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 国有法人 24,399,700 2.00 0 无 0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 其他 5,401,924 0.44 0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