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9-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015,343,3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767,168.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2.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90,274,258.40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2,465,255.40元,基本每股收益0.1502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87,891,843.5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131,914,721.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5,977,122.27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15,343,36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8,412,038股。
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此议案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广大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