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4日、15日和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6月14日、15日和1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2012年郑煤集团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煤炭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彻底消除同业竞争”承诺(详见公司2012年至今的年度报告)和2016年6月“郑煤集团筹划可能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6-017、020、021号公告及2016年至今的年度报告)两个事项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