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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1 沪市 郑州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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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1:*ST郑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ST郑煤    公告编号:临2018-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郑州煤电”变更为“*ST郑煤”。

     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

〔2018〕0086号)。经审计,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08,009,025.0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5,712,399,998.4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445,968.66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经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1.公司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

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受益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河南省三家省管国有煤炭上市公司之一,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稳定,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2017年主营煤炭业务收入39.81亿元,同比增长25.46%;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已实现扭亏为盈,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