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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7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科创高地建设发展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最终名称以注册地工商核定名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拟出资不超过3.5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风险提示:基金依法设立后,后续能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时限完成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合伙人可能因未能按期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因素导致投资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基金在后续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2年12月16日,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拟出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科创高地建设发展基金。该基金总规模拟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6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及实缴出资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可延期2年。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聚焦于具备核心技术或国产替代需求的新材料、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投管执行层的基本情况


  基金将由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富”)作为管理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东方嘉富或其按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东方嘉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一家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
机构,成立于 2016 年 5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东方产融持有其 49%的股权,
杭州小苍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48%的股权,陈万翔持有 3%的股权。东方嘉富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 P1033503。

  (二)基金的整体情况

  1、基金名称:科创高地建设发展基金(最终名称以注册地工商核定名为准)。
  2、存续期:存续期为 6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经执行事务合
伙人同意及实缴出资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可延期 2年。

  3、基金规模: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东方嘉富或其全资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 100 万元,其余资金拟由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资本、金融机构、市场化资本等共同出资。基金拟分四期(即 2:3:3:2)出资到位,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进度安排发出通知为准。

  4、基金投资原则:分散投资,综合产业导向、行业细分、投资期限、风险高低等因素形成投资组合,对单个项目的总体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基金规模的20%。

  5、基金决策机构: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拟由五人组成,其中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有权委派委员两名,其余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其职权事项做出决议的,应由四票以上(含四票)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6、基金投资范围:主要聚焦于具备核心技术或国产替代需求的新材料、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

  7、基金投资方式: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股权投资,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方式。

  8、管理费用:投资期内,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额的 2.0%/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基金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剩余投资成本的1.0%/年收取管理费;
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基金门槛收益率为 8%,基金年化收益率未达到门槛收益率时,可供分配收益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年化收益率达到门槛收益率时,超出基准投资收益的可供分配金额,按照 20%:80%的比例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0、退出方式:境内及境外 IPO、股权转让或股权回购、上市公司兼并收购等。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与本次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公司在获得可期的投资效益同时,围绕既定的“大资管”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丰富资管产品线,扩大管理规模,提升市场地位,进一步强化东方系资管品牌形象;也有助于公司抢抓国省重点战略机遇,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带动作用,加深地方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外部资源,在切实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助力公司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典范,提升公司社会影响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基金在依法设立后,后续能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时限完成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基金合伙人可能因未能按期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因素导致投资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在后续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资本市场、政策因素、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状况,协助东方嘉富进一步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及投研业务能力,防范并降低投资风险。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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