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
公司本身及下属金融企业也正处于持续做优做强的关键发展阶段,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 757,812,461.47 元,净利润为 652,764,156.0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 10%计提盈余公积 65,276,415.60 元,加上年初分配利润
5,141,270,326.16 元,扣除 2020 年 5 月实施 2019 年度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
税)计 318,277,266.00 元,并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计 95,483,179.80
元,2020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314,997,620.79 元。同时,2020 年 5 月实
施转股,每 10 股转增 2 股计 318,277,266.00 元,实施完毕后,2020 年末母公
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288,335,490.60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7,940,86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9,117,634.4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8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7,940,862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896,323,121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0 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89,117,634.4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116,330.34 元的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家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仍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在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努力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公司也会
把积极拓展与现有业务兼具协同效应和市场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作为未来发展重 点,进一步丰富金融版图,培育新发展动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总收入 15,858,699,849.63 11,727,151,329.70 10,717,753,34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116,330.34 802,984,769.33 703,638,831.12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34,063,030.28 11,323,636,520.86 9,226,925,861.48
总资产 26,779,443,298.91 21,766,826,614.57 18,362,721,115.29
公司作为金控平台,除日常经营需求外,主要资金用于解决旗下金融企业的 资本补充需求以支持金融企业的改革转型、创新发展。为积极应对金融行业日趋 激烈的资本竞争,未来公司也将持续为下属金融企业增资,提升其行业竞争力, 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及旗下金融企业发展的资本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及资本市 场融资。公司账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历年滚存的经营积累,未来一方面主要 用于支持旗下金融企业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用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 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 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 需要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