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旗下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关联方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资产”)转让所持有的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60%股权、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东方蓬莱”)100%股权和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帝置业”)61%股权。
● 本次交易价格为:以 18,497.60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 60%的股权;
以 6,063.59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湖州东方蓬莱 100%的股权;以 6,169.02 万元转让
所持有的新帝置业 61%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 30,730.21 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国贸资产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除日
常关联交易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也不存在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60%股权、湖州东方蓬莱 100%股权和新帝置业 61%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国贸资产。公司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与国贸资产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即:公司以 18,497.60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 60%的股权;以 6,063.59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湖州东方蓬莱 100%的股权;以 6,169.02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新帝置业 61%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30,730.21 万元。
鉴于国贸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贸资产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贸资产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简介
(一)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国贸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贸资产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国贸资产成立于 1993 年 1 月,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姜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庆春路 199 号 409 室。其经营范围为省属企事业单位境外核销资产(包括境外应收款项、境外投资等)的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贸资产 100%股权。
国贸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
贸资产总资产 7.83 亿元,净资产 2.44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00.73 万
元,净利润 269.03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 60%股权、湖州东方蓬莱100%股权和新帝置业 61%股权。对于本次交易,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未对各标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各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各交易标的的情况如下:
1.国贸东方房产
国贸东方房产成立于 2002 年 4 月,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文三路 453 号,法定
代表人为陈新忠,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其现有注册资本 25,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5,300 万元,占股 60%,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6,375 万元,占股 25%,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825 万元,占股
国贸东方房产分别投资 5,000 万元和 300 万元持有湖州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国贸东方”)和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
安物业”)100%股权。国贸东方房产现有开发项目有“国贸商业金融总部”代建
项目和湖州“国贸仁皇”项目两项。其中“国贸商业金融总部”代建项目目前已
全部完工。湖州“国贸仁皇”项目包括柏翠庄和君澜阁两个项目,尚有部分未销
售房源及车位。
国贸东方房产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53,332.76 64,383.27 121,763.67 110,353.41
非流动资产 950.15 3,239.50 130.13 213.74
资产总计 54,282.91 [注 1、2] 67,622.77 121,893.80 110,567.15
流动负债 28,475.89 45,870.69 125,913.84 91,141.57
非流动负债 0 0 0 0
负债总计 28,475.89[注 3] 45,870.69 125,913.84 91,141.57
股东权益 25,807.02 21,752.08 -4,020.04 19,425.58
项目 2020 年 1-8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9,874.09 100,239.15 10,028.78 15,427.40
营业总成本 6,886.81 75,442.79 10,379.39 3,015.93
利润总额 5,154.92 25,398.22 1,081.35 16,730.51
净利润 4,054.94 25,741.38 1,054.37 16,376.45
注 1: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国贸东方房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610.07 万元,
货币资金 13,377.25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84.58 万元,存货 9,651.45 万元,其他应收款
3,785.56 万元。
注 2: 湖州国贸东方开发的柏翠庄项目与君澜阁项目,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尚未全
部竣工决算,本次评估报告采用的项目工程成本为管理层预计,如后续工程决算金额与工程
预估数存在差异,将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注 3: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因湖州国贸东方的柏翠庄项目亏损,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本次评估将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1,784.80 万元按退回计算;经测算君澜阁项目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6,608.95 万元,以上土地增
值税的最终清算金额仍待项目交付后由税务部门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 4:2017-2019 年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审计,并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下同)
2.湖州东方蓬莱
湖州东方蓬莱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湖州市 1 号湖州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为裘高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其现有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湖州东方蓬莱目前账面已无可售存货。湖州东方蓬莱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
财务状况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31 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975.48 6,024.30 5,969.77 5,943.58
非流动资产 0 0.46 0.46 0.46
资产总计 5,975.48 [注 1] 6,024.76 5,970.23 5,944.04
流动负债 356.97 100.30 100.11 98.70
非流动负债 0 0 0 0
负债总计 356.97[注 2] 100.30 100.11 98.70
股东权益 5,618.51 5,924.46 5,870.12 5,845.34
项目 2020 年 1-8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3.90 1,564.90
营业总成本 -0.03 -5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