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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0:浙江东方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600120:浙江东方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08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派送红股 2 股(含税),
转增 2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
成长阶段,公司及旗下金融板块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2,984,769.3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盈余公积35,890,792.0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4,905,692,007.33元,扣除于
2019 年 6 月已实施的 2018 年度现金分红 87,438,809.30 元后,2019 年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5,141,270,326.16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91,386,33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5,483,179.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89%。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2 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91,386,330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
 股本为 2,227,940,862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19 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95,483,179.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2,984,769.33 元的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 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 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家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 体现,也是衡量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一方面不断夯 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 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将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 制,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另一 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与现有业务兼具协同效应和市场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作为未 来发展重点,进一步丰富金融版图,培育新发展动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总收入                    11,727,151,329.70  10,717,753,341.70  9,811,450,209.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2,984,769.33    703,638,831.12    719,499,845.33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23,636,520.86  9,226,925,861.48  10,026,316,865.81

总资产                      21,766,826,614.57  18,362,721,115.29  19,114,789,086.45

    公司努力提升平台管控能力,大力推动旗下金融企业改革转型、创新发展。 为积极应对金融行业日趋激烈的资本竞争,公司资金除用于日常经营需求外,将 主要用于解决旗下金融企业的资本补充需求。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及旗下金融企业发展的资本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及资本市 场融资。公司账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历年滚存的经营积累,未来一方面主要 用于支持旗下金融企业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用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 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 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 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 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 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派发股息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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