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3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36,704,52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54,681,80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91,386,330 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9 年度 1-6 月母
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 241,983,366.43 元,净利润为 200,917,386.77 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90,910,731.75 元,母公司资本
公积余额为 2,067,107,467.12 元。
公司拟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36,704,52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454,681,80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 1,591,386,330 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次转增事项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