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6—038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信瑞丰-东方嘉瑞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16年5月13日,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认购北信瑞丰-东方嘉瑞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方嘉瑞”),东方嘉瑞将作为次级投资人投资风险缓冲型定向增发产品。
公司与东方嘉瑞的管理人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资本”)将作为东方嘉瑞的投资顾问。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北信瑞丰-东方嘉瑞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别:非结构化,开放式
产品规模:预计5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备案为准。
投资范围:将投向风险缓冲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存续期:24个月。
资管计划管理人: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东方嘉瑞资管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资管计划的设立与备案:初始销售期限届满,符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条件的,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客户资料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将投向风险缓冲型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该等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相关费用:
资管计划管理费:0.1%/年,按照委托本金计提
资管计划资产托管费:0.03%/年,按委托本金计提
资管计划投资顾问费:1.8%/年,按委托本金计提
资管计划投资顾问业绩报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超过8%时,投资顾问收取超过8%部分的20%的业绩报酬
4、资管计划的收益分配
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本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计划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包括:计划投资所得利息、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计划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资产管理人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管计划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控制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信瑞丰-东方嘉瑞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