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8-临02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 年10 月31 日,本公司接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国贸”)通知获悉,浙江国贸于2008 年10 月31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08】1236 号《关于核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浙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如
下:
一、对公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浙江国贸因合并而持有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462.3054
万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44.4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