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104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74,697,96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074,697,9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736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73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杨乃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焦付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
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72,294,965 99.8841 2,241,900 0.1080 161,100 0.0079
普通股合计 2,072,294,965 99.8841 2,241,900 0.1080 161,100 0.0079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72,025,665 99.8711 2,310,200 0.1113 362,100 0.0176
普通股合计 2,072,025,665 99.8711 2,310,200 0.1113 362,100 0.0176
3、 议案名称:关于《2026 年度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71,945,265 99.8673 2,532,100 0.1220 220,600 0.0107
普通股合计 2,071,945,265 99.8673 2,532,100 0.1220 220,600 0.0107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072,302,465 99.8845 2,195,800 0.1058 199,700 0.0097
普通股合计 2,072,302,465 99.8845 2,195,800 0.1058 199,700 0.009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
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02,078,066 97.7000 2,241,900 2.1457 161,100 0.1543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101,808,766 97.4423 2,310,200 2.2111 362,100 0.3466
董事薪酬的议案
3 关于《2026 年度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101,728,366 97.3653 2,532,100 2.4235 220,600 0.2112
议案
4 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 102,085,566 97.7072 2,195,800 2.1016 199,700 0.1912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6 年度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