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4-03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2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
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111000201 号)。经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8,614.8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925.97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3,909.0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493,606.06 万元;2023 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为 536,732.46 万 元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8,614.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925.97万元。目前,公司盈利能力已在逐渐恢复,但由于公司所处钢铁行业尚处于复苏期,公司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
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