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3-08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公告了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的进展情况,内容详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公司近期通过查询确认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新增诉讼或仲裁事项,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涉案金额为72,262,719.4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43%。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法院 涉案金额(元) 执行情况
被告提起管辖权
异议,桃城区人
民法院裁定本案
1 权德商贸 衡水亚泰、西宁特 合同 衡水市桃城 移送西宁市城北
钢 纠纷 区人民法院 12,085,262.45 区人民法院审
理,原告对裁定
不服并提出上
诉。
2 西宁特钢 青海润德科创环保 债权 西宁市城北 8,014,679.65 判决原告胜诉,
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 区人民法院 原告申请强执。
3 西宁特钢 山东山推胜方工程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机械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191,083.34 原告申请强执。
4 西宁特钢 河南中轴集团有限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751,319.24 原告申请强执。
5 营口弘拓 西钢福利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被告胜诉,
纠纷 区人民法院 70,380.80 原告提出上诉。
6 西钢新材料科技 十一冶 合同 西宁市城北 法院已立案已保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670,000.00 全,待审理。
西宁特钢、青海西 合同 西宁市城北
7 天峻金磊煤业 钢置业有限责任公 纠纷 区人民法院 46,465,994.00 中止审理。
司
青海润德科创环保 追偿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8 西宁特钢 科技有限公司 权纠 区人民法院 14,000.00 原告申请强执。
纷
合计 72,262,719.4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执行完毕、判决结案及已撤诉案件涉案金额为 132,466,461.0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45%。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法院 涉案金额(元) 执行情况
1 中兴金属 西宁特钢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原告已撤诉并申
纠纷 区人民法院 603,168.97 报债权。
2 领航金属 西宁特钢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原告已撤诉并申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3,851,208.84 报债权。
3 中冶东方 西宁特钢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原告已撤诉并申
纠纷 区人民法院 71,384,260.17 报债权。
4 兰州德鑫荣工贸 西宁特钢 合同 兰州市红古 执行终结,原告
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4,739,922.84 申报债权。
5 西宁特钢 银川起重机器股份 合同 银川市西夏 已结案。
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4,678,400.47
6 青海沃曼成套设 西宁特钢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原告已撤诉并申
备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875,191.00 报债权。
包钢集团冶金轧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7 辊智造有限公司 西宁特钢 纠纷 区人民法院 2,229,405.90 被告已履行完
毕。
8 营口弘拓 西宁特钢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纠纷 区人民法院 1,681,337.69 原告申报债权。
青海职安健物资 合同 西宁市城北 判决原告胜诉,
9 装备有限公司 西钢福利 纠纷 区人民法院 423,565.14 被告已履行完
毕。
合计 132,466,461.02
注:因江仓能源 2023 年 6 月 20 日进入重整程序后,由法院指定的
管理人接管,公司已失去对江仓能源的控制,不再将江仓能源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详见西宁特钢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子公司重整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披露的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仓能源”)及其子公司诉讼事项均已调解结案、原告已撤诉或执行终结。
二、对公司影响及措施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对于仍处于执行、等待审理及等待裁定的诉讼事项,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西宁特钢管理人将依法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因重整程序正在推进过程中,经确认债权的处理方式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对于已履行完毕的诉讼事项,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相应损益,最终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西宁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