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0-05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军工事项特别条款,具体如下:
第十七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第三百五十一条 公司应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三百五十二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百五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第三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三百五十六条 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原第十七章、第十八章变更为第十八章、第十九章,序号顺延。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