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3-07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99 号升伟晶石公元 11 栋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5,389,8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候选人周维伟、连泽俭和监事候选人魏歆仪以及董事会秘书车亚平
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1,745,422 98.3860 13,644,431 1.614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44,740,253 99.9232 649,600 0.0768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44,740,253 99.9232 649,600 0.0768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维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44,498,741 99.8946 891,112 0.1054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连泽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44,498,741 99.8946 891,112 0.1054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魏歆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44,498,741 99.8946 891,112 0.105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76,411,048 84.85 13,644,431 15.15 0 0
作制度》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 89,405,879 99.28 649,600 0.72 0 0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 89,405,879 99.28 649,600 0.72 0 0
3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选举周维伟先生为 89,164,367 99.01 891,112 0.99 0 0
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连泽俭先生为 89,164,367 99.01 891,112 0.99 0 0
5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魏歆仪女士为 89,164,367 99.01 891,112 0.99 0 0
6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赓、岳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