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19-061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并购重组委”)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58号)。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杨军来函,获悉杨军拟退出本次交易,不再
以持有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联合能源 0.1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83.78 万元)参与本次交易,杨军已于当日与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除协议》。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杨军将不再作为本次交易对方参与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且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交易对象杨军持有标的公司联合能源股权比例为 0.14%,所对应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且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故本次重组方案拟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杨军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拟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拟调整本次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19年12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9-061 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