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0-25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6 月24 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6 月29 日在公
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王鹏董事、胡玉林董事未亲自出
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叶建桥董事长、陈丽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
应变化,会议同意对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作出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56.32 万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753.32 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20956.32 万股,均为普
通股”修改为“公司现股份总数为26753.3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由于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全权办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
关手续。为此,上述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的议案》;
根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
及证监会审核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耽误杨东河水
电站工程项目工期,公司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其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该部分专项贷款予以置换。因此本次会议同意,用募集资金
置换自2010 年2 月28 日至2010 年6 月24 日期间已使用的 38,063,613.15 元
专项贷款(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收购重庆加利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发电量,壮大公司电力经营规模和实力,会议同意,公司以具
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书》(天兴评报字(2010)第176号)对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后溪河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其评估值为2919.57万元)为作价依据,以
2363.3万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加利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利宁公司)
持有的后溪河公司1964万元全部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后溪河公司的股权结构
为:注册资本2049万元,其中公司1964万元,占95.85%;巫溪县信德资产运营有
限公司85万元,占4.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收购孔梁至镇泉输电线路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具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孔梁至镇泉110KV 输电线路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0)第177 号)对该线路资产的评估
值(其评估市场价值为1049.45 万元)为作价依据,以1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加
利宁公司拥有的孔梁至镇泉输电线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增加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会议决定,在公司完成对加利宁公司持有后溪河公司全部股权及孔梁至镇泉
输电线路的收购、公司实现对后溪河公司控股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具证券从
业资格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
兴评报字(2010)第176 号,后溪河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19.57 万元),按
每股1 元的价格对后溪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 万元。增资后,后溪河公司注
册资本3549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464 万元,占97.6%;巫溪县信德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出资85 万元,占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 一0 年六月三十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0)第176号
(第一册,共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0)第176 号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3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4
资产评估报告书.......................................................... 7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7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2
五、评估基准日......................................................... 13
六、评估依据........................................................... 13
七、评估方法........................................................... 16
八、评估程序的实施过程和情况........................................... 17
九、评估假设........................................................... 18
十、评估结论........................................................... 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2
十三、评估报告日....................................................... 22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23
附件清单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出具评估报告机构的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明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
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预期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
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单位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
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5、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受到本评估报告中
的假设和限制条件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用评估报告时应当知晓资产评估服务的专业特点,并以
合理的方式理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