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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1-07-2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7月20日在重庆市万州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正本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重组方案: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及市场经济的需要,优化公司内部资产及组织结构,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精简高效,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加速公司发展。决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增设行政部、企管部两个职能部门,同时,撤消投资发展部、总工办、安监部、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设立重庆三峡水利万州发电公司(属分公司性质),由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赶场、双河、小江、长滩水电厂及沱口火电厂组成,取消上述发电厂分公司资格,实行车间式管理;设立重庆三峡水利万州供电公司(属分公司性质),由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江北供电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分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电网公司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农电公司组成,取消上述公司分公司资格,实行车间式管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1年7月20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牟世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正本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的 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4、监事会认为,公司出让股权事宜,即公司2001年3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本公司所持天科公司、正方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公告见2001年3月20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认真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对公司及股东公司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